大多數的台灣留學生, 報稅的身分應該都是屬於 non-resident (持有F或J的簽證在美國尚未待買五年). 如果您有在學校擔任助教, 助理或者打工的收入, 都必須要在隔一年的4月15日之前向美國國稅局以及州政府申報. 即使您沒有任何需要課稅的收入, 還是要在隔年的6月15日之前填報 Form 8843 (說明您因為持有學生簽證, 因此在屬於稅法上的 non-resident.) 給國稅局.
通常留學生都會有利息所得. 在此要提醒大家的是, non-resident 存在銀行的利息所得是不必交稅的.
報稅的表格與說明文件可以在學校圖書館或 Evanston Public Library 拿到. 另外可以可在網路上下載.
Internal Revenue Service: http://www.irs.gov/
Illinois, Department of Revenue: http://www.revenue.state.il.us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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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d on Mar. 28, 2003